长城动漫:关于诉讼、仲裁的公告2019-04-20
证券代码:000835 证券简称:长城动漫 公告编号:2019-025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动漫”)近日
获悉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累计涉及金额已达到披露标准。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 诉讼基本情况:
案件一:
原告/申请人 北京娱乐宝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被申请人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赵锐勇、赵非凡、长城影视
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机构 北京仲裁委员会
收到法律文书时间 2018 年 9 月 7 日
案件简述 北京娱乐宝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收取固定回报的方式投资长城
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动画电影项目,因未按时足额支付
部分投资款及收益,以至成诉。
诉讼请求 1、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投资 550.0549 万元及
对应的投资收益、违约金;2、承担仲裁相关费用;3、其他被
申请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案件二:
原告/申请人 华潍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
被告/被申请人 滁州长城国际动漫旅游创意园有限公司、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
团有限公司、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赵锐勇、赵非
凡
受理机构 山东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到法律文书时间 2019 年 3 月 7 日
案件简述 滁州长城国际动漫旅游创意园有限公司与华潍融资租赁(上海)
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合作,因第一期租金逾
期未付,以至成诉。
诉讼请求 1、解除签订的《售后回租合同》;2、滁州长城国际动漫旅游创
意园有限公司支付合同租金 2564.4 万元及逾期部分的利息、违
约金;3、承担诉讼相关费用;4、其他被告承担担保责任。
案件三:
原告/申请人 杭州交汇物资有限公司
被告/被申请人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
公司、赵锐勇、马利清
受理机构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收到法律文书时间 2019 年 3 月 1 日
案件简述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交汇物资有限公司借
款,因部未按期归还本金及支付利息,以至成诉。
诉讼请求 1、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 2508 万、支
付借款利息 109.32 万元及逾期利息 30.096 万元;2、支付相关
诉讼费用;3、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诉讼保全情况 1)轮候冻结长城动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
户的账号为 19048101040038374 的账户金额 27170918.68 元(实
际冻结金额 0 元),冻结期至 2020 年 2 月 17 日止;
2)轮候冻结长城动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开户
的账号为 376673949111 的账户金额 27170918.68 元(实际冻结
金额 0 元),冻结期至 2020 年 2 月 17 日止;(本轮候冻结信息
已于 2019 年 3 月 9 日披露于编号为 2019-012 的《长城国际动
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银行账户冻结的公告》,披露媒体
是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咨 询 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案件四:
原告/申请人 上海国金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被申请人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滁州长城国际动漫旅游创意
园有限公司、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机构 上海金融法院
收到法律文书时间 2019 年 3 月 20 日
案件简述 滁州长城国际动漫旅游创意园有限公司、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
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金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合作,
因部分租金逾期未付,以至成诉。
诉讼请求 1、滁州长城国际动漫旅游创意园有限公司、长城国际动漫游戏
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剩余未付租金 9411.591 万元;2、支付租赁
物留购价 140 元;3、支付延迟履行金;4、承担诉讼相关费用;
5、若上述费用未能支付,上海国金租赁有限公司有权以合同中
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6、长
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判决或裁决情况
上述案件一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在北京仲裁委员会第二仲裁厅开庭审理。
2019 年 4 月 12 日,公司收到裁决结果如下:
一)被申请人长城动漫向申请人支付投资款及收益 8199730 元及对应的违
约金;
二)被申请人长城动漫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63600 元,仲裁费由申请人承
担 85756.31 元,被申请人长城动漫承担 128634.47 元。
三)被申请人赵锐勇、赵非凡、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裁决项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案件二、三、四已被法院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本次披露的诉讼外不存在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可能产生的影响
因相关诉讼事项尚未判决,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情况。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五、备查文件
一)与北京娱乐宝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案件《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
二)与华潍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案件《民事起诉状》《山
东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三)与杭州交汇物资有限公司案件《杭州交汇物资有限公司民事起诉状》
《杭州萧山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四)与上海国金租赁有限公司案件《民事起诉状》《上海金融法院应诉通
知书》
特此公告。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