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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鑫茂科技: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2017-06-24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45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证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开始停牌,公司原预计在 2017
年 6 月 23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现公司申请证券继续停牌,并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
超过 1 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收购资产的主要交易对方不包括关联方,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
目前,具体交易对方尚未最终确定,公司正与相关方进行积极论证沟通。

     (二)交易方式

    公司初步计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仍
在论证中。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可能涉及互联网软件产品开发及服务行业相关公司的股权,
具体资产范围尚未最终确定。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相关各方就本次重
大重组事项涉及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和论证;同时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目前各项工作均在有序推进中。
    公司原承诺在 2017 年 6 月 23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公司及相关各方尚需就交易方案进行进一步协商和论证,相关工
作难以在 1 个月内完成,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顺利进行,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
将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继续停牌期间,
公司及相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程,并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三、公司股票停牌前 1 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量(股)           股份类别

     1    西藏金杖投资有限公司                               133,980,000.00   A 股人民币普通股
     2    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3,872,616.00   A 股人民币普通股
     3    房红梅                                              54,377,062.00   A 股人民币普通股
     4    何昌珍                                              21,353,100.00   A 股人民币普通股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源盛恒瑞 5 号集
     5                                                        18,100,000.00   A 股人民币普通股
          合资金信托计划
          上海北信瑞丰资产-工商银行-北信瑞丰
     6                                                        14,940,000.00   A 股人民币普通股
          资产丰睿 3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7    黄文佳                                              13,700,000.00   A 股人民币普通股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
     8                                                        12,000,000.00   A 股人民币普通股
          投持盈 6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9    唐建红                                              12,000,000.00   A 股人民币普通股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盛锦 15 号集合资
    10                                                        10,664,939.00   A 股人民币普通股
          金信托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类别
                                                        数量(股)
     1    西藏金杖投资有限公司                               133,980,000.00   A 股人民币普通股
     2    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8,072,616.00   A 股人民币普通股
     3    房红梅                                              54,377,062.00   A 股人民币普通股
     4    何昌珍                                              21,353,100.00   A 股人民币普通股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源盛恒瑞 5 号集
     5                                                        18,100,000.00   A 股人民币普通股
          合资金信托计划
         上海北信瑞丰资产-工商银行-北信瑞丰
     6                                             14,940,000.00    A 股人民币普通股
         资产丰睿 3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7   黄文佳                                    13,700,000.00    A 股人民币普通股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
     8                                             12,000,000.00    A 股人民币普通股
         投持盈 6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9   唐建红                                    12,000,000.00    A 股人民币普通股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盛锦 15 号集合资
    10                                             10,664,939.00    A 股人民币普通股
         金信托计划

    四、承诺事项

    若公司未能在继续停牌的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
申请或者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最晚将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恢复交易,同时披露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
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
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