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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鑫茂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2018-04-12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相关会
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

    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
得到保障。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



    独立董事: 孔爱国    冯加庆   赵曙明     黄娟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