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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鑫茂科技: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2018-04-18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作为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茂科技”、“公司”)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

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国盛证券对鑫茂科技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

通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47】号文核准,鑫茂科技以

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融通资本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房红梅、天津鑫茂科技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茂集团”)等六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 110,320,592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 8.10

元/股。2015 年 3 月 12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

限售期内予以锁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中,鑫茂集团认购的 8,600,000 股限

售期为自 2015 年 3 月 12 日起 36 个月,其余 5 名认购对象认购的 101,720,592

股限售期为自 2015 年 3 月 12 日起 12 个月。

    2016 年 1 月 21 日,公司六届董事会五十四次会议通过决议,拟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02,818,408 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20 股;2016 年 2 月 17 日,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2016 年 2 月 25 日,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

案实施,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02,818,408 股变更为 1,208,455,224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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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限售流通股总数

量变更为 330,961,776 股,其中:鑫茂集团持有 25,800,000 股,限售期为 2015

年 3 月 12 日起 36 个月;其余 5 名认购对象共持有 305,161,776 股,限售期为

2015 年 3 月 12 日起 12 个月。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融通资本财富管理

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房红梅 5 名认

购对象持有的 305,161,776 股限售股份限售期满,该部分限售股已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本总数为 1,208,455,224 股,其中限售流通

股合计 25,807,1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4%,无限售条件流通 1,182,648,0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7.86%。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之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鑫茂集团,鑫茂集团在公司 2014 年非公开

发行中承诺:

    1、鑫茂集团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为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

月。

    2、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如鑫茂科技未能实现天津市贝特维奥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和天津市圣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剥离的业务整合措施,则鑫茂集团

将负责按照公允价值收购鑫茂科技拟剥离的上述两个公司股权。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鑫茂集团履行了上

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也不存在违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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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4 月 23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5,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1 名;

    4、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持有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    剩余限售股
   持有人名称
                       数量(股)          份数量(股)         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份数量(股)
天津鑫茂科技投资
                        25,800,000            25,800,000                    2.13%              -
  集团有限公司


    四、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前后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发行后
                                               本次变动股
  股份类别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有限售条件
                   25,807,193        2.14%     -25,800,000               7,193         0.00%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
                1,182,648,031       97.86%      25,800,000       1,208,448,031       100.00%
 的流通股份
 股份总额       1,208,455,224     100.00%                  -     1,208,455,224       100.00%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国盛证券认为:

    1、鑫茂科技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鑫茂科技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履行了其

在鑫茂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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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鑫茂科技关于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国盛证券对鑫茂科技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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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颜永军                        周宁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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