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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鑫茂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07-19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8-058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鑫茂科技”)于
2018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3.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相关事
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12 号文)文核准,公司向 6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110,320,592
股,发行价格为 8.1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893,596,795.20 元,扣除本次发
行费用 18,255,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75,341,795.20 元。上述资金于 2015 年
2 月 17 日到位,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审亚太验
字(2015)010228-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 年 3 月 1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51.50 万元。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
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置换已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中审亚太审字(2015) 010351 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预计在
未来一定时间内,公司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
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
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2016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2017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2018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在规定的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都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额度、期限、收益及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
账户等,并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公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决议
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剩余募集资金情况

    截 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用于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 (500
吨)51,699.66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43,853.82 万元(含利息和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其中
购买理财产品 19,000.00 万元,定期存款 19,000.00 万元,活期存款 5,853.82 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已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投入        使用金额     余额
   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500 吨)   86,990.00    87,534.18   51,699.66    43,853.82

               合   计          86,990.00    87,534.18   51,699.66    43,853.82
    三、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同时,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现
金管理的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过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合并报表
范围之内的子公司除外)提供财务资助;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将该部
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
司财务费用支出,进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根据近期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4.35%计算,
公司本次使用 3.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 12 个月可减少公司利息支出约
0.15 亿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到期前,公
司会将该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批程序
合法、合规。此次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形,有利于保护广大股东权益。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行为。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鑫茂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鑫茂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鑫茂科技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
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鑫茂科技承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合
并报表范围之内的子公司除外)提供财务资助;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
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综上,国盛证券对鑫茂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
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