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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财信发展: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7-07-26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17-080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分别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现发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7月14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8月1日(周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8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1日的交易时

间,即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3:00至2017年8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

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

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25日

       7.出席对象:

       (1)在2017年7月25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7年7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院8号楼金地中心A座2808

室,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2017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机构,年度费用为50万元人民币。

   2、审议《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年度费用为15万元人民币。

   3、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详见2017年7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

《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       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
                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3.00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     √
                    继续停牌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7月26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院8号楼金地中心A座2808

室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原件;该股东委

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

托人股票账户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文伯       宋晓祯

       联系电话:010-58321838

       传      真:010-58321839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院8号楼金地中心A座2808

室。

    邮 编:10002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

票时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为“360838”,投票简称为“财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 年 8 月 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31 日(现场股

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1 日(现

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

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财信国兴地产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

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具体

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1.00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        √
             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2.00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内控        √
             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
    3.00                                             √
             续停牌的议案

   说明:1、对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

           框内划“√”;若同一项表决结果有两个以上“√”者,视为无效票。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限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