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发展: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09-22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17-114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财信国兴地产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财信国兴南宾
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南宾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共同签署了《债权转
让协议》,同时财信南宾公司与华融资产签署《还款协议》,上述协议
约定华融资产受让公司对财信南宾公司 4.2 亿元债权,债权转让后,财
信南宾公司对华融资产负有 4.2 亿元债务并向其支付宽限补偿金,宽限
补偿金比率为 11%,该笔债务的还款宽限期为 12 个月。公司对其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
庆国兴公司”)以其持有的财信南宾公司 100%的股权提供抵押担保,财
信南宾公司以其持有的土地使用权为该笔贷款进行抵押担保。
二、审议情况
2017 年 1 月 18 日、2017 年 2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
预计新增对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后经 2017
年 5 月 18 日、2017 年 6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17 年度预计新增
对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授权金额的议案》,同意在 95
亿元人民币以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对控股子公司(含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事宜(包括根据各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需要适
当调整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财信国兴南宾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唐昌明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凭资质从事经营)、投资(不得从事银
行、证券、保险等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
的股权。
截止2016年末,财信南宾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93,950.43万元,净资
产为8,857.16万元,201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910.3万元。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担保额度:包括全部重组债务本金 4.2 亿元、重组宽限补偿金、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向华融资产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
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以及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
户费、保全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
的费用。
2、担保期限:以《还款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为准。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股权质押担保
1、担保额度:4.2 亿元。
2、担保方式:重庆国兴公司以其持有的财信南宾公司 100%的股权
进行质押担保。
3、保证范围:包括全部重组债务本金 4.2 亿元、重组宽限补偿金、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向华融资产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
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以及为实现债权、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
过户费、保全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
付的费用;以及华融资产与公司、财信南宾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
项下涉及的返还转让价款、支付资金占用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
现债权的费用等全部款项。
4、担保期限:以《还款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为准。
(三)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
1、担保额度:4.2 亿元。
2、担保方式:财信南宾公司以持有的位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
三十街坊都督大道587号的编号为渝(2015)石柱县不动产权第000013640
号(土地面积:18930平方米),向华融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3、保证范围:包括全部重组债务本金4.2亿元、重组债务本金、重
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向华融资产支付的其他款项(包
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以及为实现债权、抵押权而
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
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执行费等)
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以及华融资产与公司、财信南宾公司签署的《债
权转让协议》项下涉及的返还转让价款、支付资金占用费、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全部款项。
4、担保期限:以《还款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
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得融资全部用于生
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相违背的情形。
六、累计对内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326,579.70 万元,占本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5%,占总资产的 62%。以上担保为公司下属子
公司按房地产行业惯例为商品房买受人提供的住房按揭贷款担保,及本
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下属子公司间相互提供的担保。本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华融资产公司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