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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财信发展: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九届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2-29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九届三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和新增会计估计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

见:

       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和新增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固定资产和应收

账款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此次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

规定和要求,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变更和新增后

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应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是必要的、合理的和稳健的。我们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和新增会计估计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




         孙茂竹                叶剑平               刘长华

                                                   2017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