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发展: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和新增会计估计的公告2017-12-29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17-168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和新增会计估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 12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和新增会计估计的议案》。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和新增会计估计情况概述
(一)应收款项会计估计变更
1、变更原因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收购陕西华陆化工环保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以及《关于收购关
联方重庆财信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外投资陕西华陆化工环保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陆环保”)及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瀚渝”)。
鉴于华陆环保与重庆瀚渝属于新合并入公司的子公司,且主营业务属于
新增的环保板块业务,而非公司传统的地产板块业务。
为了更加充分合理、均衡客观地反映公司环保板块业务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同时考虑公司原有地产营收规模,据
此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将上述两家新增子公司的原有
应收款项会计估计进行母、子公司会计估计统一(以下简称“本次应收
款项会计估计变更”)。
2、变更日期
2017 年 12 月 1 日。
3、变更前后的会计估计
1)华陆环保及重庆瀚渝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变更
变更前: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 期末余额 100 万元以上(含)且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 10%以
或金额标准 上的款项
变更后:
将应收款项余额达到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以上、应收款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
项余额前五名或单项金额超过应收款项余额 10%以上的应收
或金额标准
款项视为重大应收款项
2)华陆环保6个月以内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的比
例变更
变更前: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6 个月以内 0.00 5.00
变更后: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6 个月以内 0.00 0.00
3)重庆瀚渝6个月以内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的比
例变更
变更前: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变更后: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6 个月以内 0.00 0.00
7—12 个月 5.00 5.00
4)公司及华陆环保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关联方组合
认定范围变更
变更前:
序号 类别 组合名称 计提坏账方法
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组合 不计提
合中有关关联方
1 余额百分比法(地产业务板块)
的认定及计提坏 非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
账龄分析法(环保业务板块)
账的比例标准
变更后:
序号 类别 组合名称 计提坏账方法
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中有关关联方
1 应收关联方的款项 不计提
的认定及计提坏
账的比例标准
4、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应收款项会计估计变更
采用未来适用法。
本次应收款项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应
收款项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对公司 2017 年度的整体经营业绩影响很小,
最终影响情况须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 2017 年度财务报告的数据
为准。
本次应收款项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不存在以下三
种情况:(1)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2)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的 50%; 3)致使公司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二)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
1、变更原因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收购陕西华陆化工环保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以及《关于收购关
联方重庆财信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外投资华陆环保及重庆瀚渝。
鉴于华陆环保与重庆瀚渝属于新合并入公司的子公司,且主营业务
属于新增的环保板块业务,而非公司传统的地产板块业务。且新增的环
保板块业务与公司原有的房屋及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均位于重庆公司同
类土地产权,价值区间、土地状况大体相同,为了更加充分合理、均衡
客观地反映公司环保板块业务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会计
信息,据此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现有的采用平
均年限法计提折旧的环保板块业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率进行变更
(以下简称“本次固定资产折旧会计估计变更”)。
2、变更日期
2017 年 12 月 1 日。
3、变更前后的会计估计
1)华陆环保房屋及建筑物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
变更前: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平均年限法 40 3 2.43
变更后: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平均年限法 30 3 3.23
2)重庆瀚渝房屋及建筑物类固定资产残值率变更
变更前: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平均年限法 30 5 3.17
变更后: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平均年限法 30 3 3.23
4、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固定资产折旧会计估计
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本次固定资产折旧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
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经公司初步测算,
本次固定资产折旧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对公司 2017 年度的整体经营业绩
影响很小,最终影响情况须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 2017 年度财务
报告的数据为准。
本次固定资产折旧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不存在以
下三种情况:(1)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2)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的 50%;(3)致使公司的盈亏性质发生
变化。
(三)应收款项新增会计估计
1、新增原因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台州丰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台州丰润”)
与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于 2017 年 1 月 9 日签订《土地及房屋征收
补偿协议书》。截止 2017 年 11 月末,存在尚未结清应收政府部门的收储
补偿款。
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判断,今后新增的针对政府部门
的应收款项类别业务的回收风险小,实际损失率低等特性,公司原有的
“针对合并范围外单位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再进行个别认定后,若没
有明显迹象表明需要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统一采用余额百分比法,按
照按期末余额的 5%计提坏账准备”的坏账政策条款,已经不能满足需求。
为了更充分合理、均衡客观地反映公司账面政府部门的应收款项对应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相关规定,公司对现有的采用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地产板
块业务应收款项新增组合分类(以下简称“本次应收款项会计估计新增”)。
2、新增会计估计执行日期
2017 年 12 月 1 日。
3、新增会计估计内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将应收款项余额达到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以上、应收款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
项余额前五名或单项金额超过应收款项余额 10%以上的应收
或金额标准
款项视为重大应收款项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序号 类别 组合名称 计提坏账方法
1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应收政府部门的款项 不计提
合确定的依据 押金、备用金、保证金、增值税退税款、
不计提
未到合同约定收款期的款项
4、本次新增会计估计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新增土地收储业务应收款
项相关会计估计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须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
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新增土地收储业务的应收款项按照上述会计估计的方法计提坏账准
备,符合公司一贯坚持的稳健财务政策,更符合相关业务的特性,能更
准确、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固定资产新增会计估计
1、新增原因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收购陕西华陆化工环保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以及《关于收购关
联方重庆财信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外投资华陆环保及重庆瀚渝。
鉴于华陆环保与重庆瀚渝属于新合并入公司的子公司,且主营业务
属于新增的环保板块业务,而非公司传统的地产板块业务。且新增的环
保板块业务拥有金额比重较大的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为了更加充分合
理、均衡客观地反映公司环保板块业务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等会计信息,据此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现有的采
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的地产板块业务固定资产新增类别和折旧年限
(以下简称“本次固定资产折旧会计估计新增”)。
2、新增会计估计执行日期
2017 年 12 月 1 日。
3、新增会计估计内容
新增机器设备类别后公司固定资产折旧相关会计估计的内容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平均年限法 30 3 3.23
机器设备 平均年限法 3-10 3-5 9.70-32.33
运输设备 平均年限法 4-10 3-5 9.70-24.25
电子、办公设备
平均年限法 3-10 3-5 9.70-32.33
及其他
4、本次新增会计估计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新增环保板块业务相关机
器设备类固定资产折旧会计估计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须对已披露的财务
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影响。
环保板块业务相关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折旧按照上述会计估计的方
法计提,符合公司一贯坚持的稳健财务政策,更符合环保板块业务特性,
能更准确、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经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和新增会计估计后
1、公司最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应收款项会计估计如下: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将应收款项余额达到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以上、应收款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
项余额前五名或单项金额超过应收款项余额 10%以上的应收
金额标准
款项视为重大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
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 除组合 2、3、4、5 以外的应收款项
组合 2: 应收关联方的款项
组合 3: 应收政府部门的款项
组合 4: 押金、备用金、保证金、增值税退税款、未到合同约定收款期的款项
组合 5: 地产业务板块应收款项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 1: 账龄分析法
组合 2: 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3: 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4: 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5: 余额百分比法
(1)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式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6 个月以内 0.00 0.00
7-12 个月 5.00 5.00
1至2年 10.00 10.00
2至3年 30.00 30.00
3至4年 50.00 50.00
4至5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2)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地产板块业务应收款项 5.00 5.00
对地产板块业务公司的应收款项,先按照组合 2、组合 3、组合 4 进
行个别认定,没有明显迹象表明需要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归入地产板
块业务应收款项,按期末余额的 5%计提坏账准备。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能反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额,计提坏账准备
2、公司最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如下: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
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
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
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和其他等。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造支出等,符
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
确认其账面价值;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
集团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并根据用
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本集团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
限、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平均年限法 30 3 3.23
机器设备 平均年限法 3-10 3-5 9.70-32.33
运输设备 平均年限法 4-10 3-5 9.70-24.25
电子、办公设备
平均年限法 3-10 3-5 9.70-32.33
及其他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和新增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和新增,符合国家相关
法规的要求,符合目前经营环境及市场状况,遵循了真实性、相关性和
可比性原则,能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2、审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九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和新增会计估计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和新增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固定资产和应收
账款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此次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
规定和要求,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变更和新增后
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应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是必要的、合理的和稳健的。我们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和新增会计估计表示同意。
2、公司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和新增会计估计是基于公司应收款项和固定资
产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和要求。变
更和新增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应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和新增。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