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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财信发展:关于签署《并购贷款借款合同》并进行质押担保的公告2018-03-22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18-025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并购贷款借款合同》
                   并进行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

《并购贷款借款合同》,贷款总金额为2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3年。

公司以持有的陕西华陆化工环保有限公司43%股权、重庆瀚渝再生资

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为该事项提供质押担保。

       2、融资事项审议情况:2018年2月11日、2018年3月5日,公司分

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银证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18年度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分次向银行、信托、

资产管理公司等银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用于主营业务产生的周转及

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活动等。总额控制在50亿元人民币以内,授权期

限为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内。
    3、担保事项审议情况:2018年2月11日、2018年3月5日,公司分

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2018年度预计新增对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

的议案》,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对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

司)提供担保具体事宜(包括根据各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需要适当

调整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总额控制在64亿元人民币以内(包括《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

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授权期限为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内。

    4、公司与民生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无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

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借款人

    借款人: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院 8 号楼 28 层 2808 单元

    法定代表人:彭陵江

    注册资本:110046.217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企业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末,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861,577.05万元,净资产为
178,262.72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80,347.94万元,净利润

19,579.02万元。

    2、贷款人

    贷款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6 层

    负责人:马琳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

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买卖政府

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币存款、外币贷款;外币汇

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币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

行授权的外汇担保;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总授权的代

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

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三、并购贷款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借款人):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贷款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借款用途:用于甲方收购重庆财信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持

有的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

限公司持有的陕西华陆化工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陆环保”)
60%股权以及自然人股东刘俐持有的华陆环保 10%的股权,也可用于

替换甲方已经支付的并购价款。

    2、借款金额:人民币 2 亿元。

    3、借款期限:3 年。

    四、质押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质人):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质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质押担保金额:人民币 2 亿元。

    2、质押担保内容:公司以持有的陕西华陆化工环保有限公司 43%

股权、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五、存在的风险及可能对本公司的影响

    该借款事项可能存在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带来的风险,在合同签署

过程中可能因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等政府主管部门出台相关限

制政策,而导致该项目终止的风险。

    公司签署《并购贷款借款合同》是公司融资行为,有利于拓宽融

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保证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

利益。

    六、累计对内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492,719.30 万元,占本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76.40%,占总资产的 57.19%。以上担保

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按房地产行业惯例为商品房买受人提供的住房按

揭贷款担保,及本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下属子公司间相互
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

保。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民生银行之《并购贷款借款合同》、《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