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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财信发展: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7-14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18-076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8 年 7 月 13 日 14:3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院8号楼金地中心A座2808

室,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刘长华先生

     公司董事长彭陵江先生由于其他公务安排,未能亲自出席并主持

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由董事刘长华先生主持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667,655,758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0.67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667,575,958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0.66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79,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07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930,601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8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50,801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77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79,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073%。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

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67,582,65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91 % ; 反 对 73,1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1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7,5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1449%;

反对 7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5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表决结果: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

特别议案。

     议案 2.00 关于公司对重庆国兴棠城置业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67,582,55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90 % ; 反 对 73,2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1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7,4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1341%;
反对 7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6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表决结果: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

特别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回平、高伟

    3、结论性意见:财信发展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

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2、关于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