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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财信发展: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23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财信国兴地产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

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含银行理财产品、

信托产品),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造

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8 亿元的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戴琼               李杰利              田冠军



                                            2019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