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发展: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2019-04-26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它
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和《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我
们对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和控股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发表
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为经营
性资金往来,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的问题;
2、2018 年,除公司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按房地产行业惯
例为商品房买受人提供的住房按揭贷款担保外,公司的担保事项均为公
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的融资担保。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担保余额为:308,006.68 万元。前述担保事项
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
以上情况,我们一致表示认可。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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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戴琼 李杰利 田冠军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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