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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国安:独立董事意见2019-01-17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拟实施的增持计划预计不能在原定
期限内完成。本着诚信原则,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拟延期履行增持公司股
份计划,除此之外,原增持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提
出的延期实施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董事罗
宁、夏桂兰、廖小同、李建一、秦永忠、刘鑫、张建昕、孙璐、李向禹、庄宇在
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投资者
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至
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本页为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本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