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意见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聘任张荣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吕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事项。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在审阅张荣亮先生、吕鹏先生的履历后,我们认为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 形,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名及聘任程序 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任张荣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聘任吕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本页为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独立董 事意见签字页,本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刘京 卢侠巍 王洪亮 程源 曾会明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