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鸿股份:“16高鸿债”2016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更正公告2017-06-23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编号:2017-035
债券代码:112324 债券简称:16 高鸿债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6 高鸿债”2016 年第
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大唐高
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6 高鸿债”2016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6-105)。因工作人员失误致决议公告中“四、律师出具的法律
意见 3、结论性意见” 处披露错误,现予以更正。
更正前: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3、结论性意见:本次债券持有人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
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由于无债券持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未形成有效决议。
更正后: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3、结论性意见:本次债券持有人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
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债券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以上更正不影响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结果。公司董事会对由此给投资者带
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严格作好信息披露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0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