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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鸿股份:关于召开“16高鸿债”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2017-09-21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0
债券代码:112324          债券简称:16 高鸿债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16 高鸿债”2017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依照有关法律、《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募集说明书》的规
定作出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
议但明示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
    3、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通讯(邮寄或传真)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公司
业绩不达标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178,000 股实施回购注销,同意对已离职的
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328,100 股回购注销,同意对本期第一批因考核不
合格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锁 11,880 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价格 5.25 元/
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依法履行减资程序,公司股本总额拟由 650,825,028
股减至 648,307,048 股。

   根据《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大唐高鸿数据网络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西南证券”或“受托管理人”)就召集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6 高鸿债”)2017 年第一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10 月 10 日 13:00 至 15:00
   以通讯方式投递表决票时间:自债权登记日次日(2017 年 9 月 27 日)起至
2017 年 10 月 10 日 15:00 止,将表决票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方式送至本公司,
以本公司收到上述文件的时间为准。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北
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40 号大唐电信集团主楼 11 层)
    (四)债权登记日:2017 年 9 月 26 日(以下午 15:00 时交易时间结束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五)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通讯(邮
寄或传真)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六)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议案全文参见附
件一)
    (七)出席会议的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6 高鸿债”之
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债券持有人。
   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并且其
代表的本期债券张数不计入出席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张数:
   (1)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权的股东;
   (2)上述股东及发行人的关联方。
   2、见证律师将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过程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事项
出具见证意见。
   二、出席会议对象和参会办法
   (一)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权利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 2017 年 9 月 26 日下午交易
结束,登记在册的“16 高鸿债”之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
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机构投资者可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
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三)。
   2、下列机构或人员可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与会议讨论,但无表决权:
   (1)债券发行人
   (2)其他重要关联方
   3、见证律师
   (二)出席会议的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如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应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
印件加盖公章);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需提供债券持有人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
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如由负责人出席,应出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
公章);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需提供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
章)、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如由本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
账户卡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复印
件并由委托人签名)、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异地债券持有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登记方式:
   (1)参会登记时间:自债权登记日次日(2017 年 9 月 27 日)起至 2017 年
10 月 9 日 16:00 前。
   (2)参会登记方法: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信函
或传真方式书面回复公司或债券受托管理人进行登记,书面材料应包括债券持有
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
户卡复印件、权益登记日所持“16 高鸿债”债券张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
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以信函方式登记的,以公
司收到信函的时间为准。登记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9 日 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迎辉、冯媛媛
    联系电话:010-62301907
    传真号码:010-62301900
    邮编:100191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40 号大唐电信集团主楼 11 层
    三、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现场投票及通讯(邮寄或传真)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反
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
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
权”。
    3、以每一张“16 高鸿债”(面值为 100 元)为一票表决权;债券持有人会议
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债券面值总额的三分之二
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4、依照有关法律、《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募集说明书》的规
定作出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
议但明示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5、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
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债券受托管理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建功、顾形宇
    联系电话:010-56731234
    传真号码:010-88091294
   邮编:100033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8 层西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2)债券发行人: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迎辉、冯媛媛
   联系电话:010-62301907
   传真号码:010-62301900
   邮编:100191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40 号大唐电信集团主楼 11 层
   2、会议会期,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0 日
(本页无正文,为《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16 高鸿
债”2017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盖章页)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20 日
附件一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对因公司业绩不达标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178,000
股实施回购注销,同意对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328,100 股回购
注销,同意对本期第一批因考核不合格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锁 11,880 回
购注销;本次拟回购注销股份共计 2,517,980 股,本次回购注销价格 5.25 元/股。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拟由 650,825,028 股减至 648,307,048 股。根据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3 月 2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回购注销股份共计
2,517,980 股,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履行减资程序。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
650,825,028 元人民币减至 648,307,048 元人民币,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最终以
工商局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为准。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
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就“16 高鸿债”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公司提请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6 高鸿债”2017 年第一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就公司完成本次回购注销相应股份后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不
要求公司提前清偿“16 高鸿债”项下的债务,也不要求公司就“16 高鸿债”提供额
外担保。
   附件二

         “16 高鸿债”2017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票
  序号                    议案内容                           表决意见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       同意     反对      弃权
   1
            额外担保的议案》


   债券持有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人(签字):




   受托代理人(签字):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日期:2017 年    月     日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并且对
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
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16 高鸿债”2017 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单位)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面额为人民币
码(法人营业执照
                                                  100 元的债券张数
号码)
                                                                   表决意见
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
案》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面额为100.00 元的债券张数:


             委托人的证券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7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