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鸿股份:第八届第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9-08-15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6
债券代码:112324 债券简称:16 高鸿债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高鸿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08 月 06 日发出会议通知,
于 2019 年 08 月 13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大唐电信集团主楼召开。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付景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8 人。其中,董事曹秉蛟先生
委托董事李群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的人数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 2019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于 2019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同意公司出具的《关于 2019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告《关于 2019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同意公司出具的《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董事付景林先生、陈蕾女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
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出具的《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
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
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
的条件下,同意向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告《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同意拟增加大唐融合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及子公司向大唐
融合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接受其提供的劳务预计增加金额为 10,000 万元;公司及子公
司向大唐融合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预计增加金额为 4,000 万元。
此项议案不涉及关联方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发展的需要,经我们核查,公司的关
联采购行为、采购价格符合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遵
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公司增加的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持续进行的关联交易执行的价格为基础,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此项议案不涉及关联方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联交易公告(一)》。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租用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单位房产作为办公场
所的议案》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同意公司下属公司向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租用科研综合楼 2 层南、10
层、11 层,向北京兴唐开元智能物业科技有限公司租用研八楼及塔 2 楼北侧平房作
为公司及子公司的办公用房,租赁面积共计 5615.80 平方米,租金共计 6,681,693.10
元,租期一年。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董事付景林先生、陈蕾女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下属公司租用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北京兴唐开元智能物业科技有限
公司办公用房是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有利于公司各项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公允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状况。
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对此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依法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
董事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告《关联交易公告(二)》。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0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