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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鸿股份: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前兑付暨摘牌公告2019-10-09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9
债券代码:112324        债券简称:16 高鸿债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提前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债券简称: 16 高鸿债,债券代码: 112324,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16
高鸿债”)将于 2019 年 10 月 14 日支付本期债券自 2019 年 1 月 2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3 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本期债券的摘牌日为 2019 年 10 月 14
日,兑付兑息债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10 月 11 日。
    根据《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6 高鸿债”2019 年第二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结果公告》,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
鸿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关于提前兑付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发行人计划于 2019 年 10 月 14 日提前兑付本期债券并支付自 2019 年 1 月 21 日
至 2019 年 10 月 13 日期间的应计利息。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16 高鸿债
    (三)债券代码:112324
    (四)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
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利率
为 4.30%,在本期债券的第 3 年末,公司选择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本期债
券后 2 年票面利率为 6.10%
    (五)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4.95 亿元,一次性完成发行。
    (六)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
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
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
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
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
面总额的本金。
    (八)起息日:2016 年 1 月 21 日。
    (九)付息日: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 月 21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 月 21 日为其回售部分债券
的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原)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1 年 1 月 21 日;若投资者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 月 21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一)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无担保。
    (十二)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
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十三)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十四)主承销商、薄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2018 年 12 月 21 日、2018 年 12 月 24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16 高鸿
债”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关于“16
高鸿债”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关于“16
高鸿债”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16 高
鸿债”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
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回售价格为 100 元/张(不含利息)。“16 高
鸿债”的回售登记日期为:2018 年 12 月 20 日、2018 年 12 月 21 日、2018 年 12
月 24 日。
    2019 年 1 月 18 日,发行人发布《关于“16 高鸿债”债券持有人回售结果的
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6 高
鸿债”的回售数量为 4,928,810 张,回售金额为 492,881,000 元(不含利息),剩
余托管量为 21,190 张。
    2019 年 1 月 21 日本期债券回售完成,目前本期债券余额为 2,119,000 元。
    二、提前兑付提议
    (一)兑付兑息日及摘牌日:2019 年 10 月 14 日
    (二)计息期限:2019 年 1 月 2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3 日,逾期部分不另
计利息
    (三)利率:票面利率 6.10%
    (四)债券面值:100 元/张
    (五)每张兑付净价:100 元
    (六)债券余额:2,119,000 元
    (七)兑付比例:100%
    (八)计息天数:266 天
    (九)每张债券派发利息金额:计息天数/365 天*票面利率*每张债券待偿还
本金=4.4455 元(含税)
    (十)每张债券兑付兑息总金额:100+4.4455=104.4455 元(含税)
    (十一)扣税后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实际每张兑付金额为
103.5564 元,其中本金 100 元,利息 3.5564 元。
    (十二)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实际每张兑付
金额为 104.4455 元,其中本金 100 元,利息 4.4455 元。(根据《财政部、税务
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8】108 号)的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
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本期债券摘牌日、债权登记日及兑付兑息日
    (一)摘牌日:2019 年 10 月 14 日(于 2019 年 10 月 14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二)债权登记日:2019 年 10 月 11 日
    (三)兑付兑息日:2019 年 10 月 14 日
    四、兑付、兑息对象
    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为截至 2019 年 10 月 1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16 高鸿债”持有人。
    五、兑付兑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
    公司将在本期兑付、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金、利息足额划付
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
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本金和本期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本金及利息。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本期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
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
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
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1、发行人: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40 号大唐电信集团主楼 11 层
   联系人:孙迎辉、冯媛媛
   联系电话:010-62301907
   传真号码:010-62301900
   2、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8 层西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建功、顾形宇
   联系电话:010-56731234
   传真号码:010-88091294
   3、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联系人:梁一霞
   联系电话:0755-21899317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