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石化机械 公告编号:2018-031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 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15:00 至2018年6月12日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庙山小 区华工园一路5号中石化江钻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建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20人,代表股份数 量354,733,2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9.3043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 人,代表股份数量 352,111,5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8.8660%。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数量 2,621,6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4383 %。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9 人,代表股份 3,382,2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5654 %。 2、公司部分董事和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第七届候选董事、候 选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温莉莉律师、刘旸律师出席并见证 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所有 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一: 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54,443,16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182%;反对 245,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1%;弃权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92,1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4229%; 反对 2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466%;弃权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305%。 本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二: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54,393,76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043%;反对 29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0%;弃权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42,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9624%; 反对 29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072%;弃权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305%。 本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三: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54,420,97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120%;反对 267,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4%;弃权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69,9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668%; 反对 267,2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027%;弃权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305%。 本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四: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54,420,97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120%;反对 267,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4%;弃权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69,9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668%; 反对 267,2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027%;弃权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305%。 本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五: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54,370,07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8976%;反对 316,6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3%;弃权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19,0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2619%; 反对 316,6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32%;弃权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48%。 本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六: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为关联方,持股数量为 351,351,000 股。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回避 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545,57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5.2625%;反对 836,6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3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45,5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2625%; 反对 836,6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73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七: 《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签订<金融服务 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为关联方,持股数量为 351,351,000 股。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回避 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567,76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5.9185%;反对 81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8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67,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9185%; 反对 81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8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八:《公司与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 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为关联方,持股数量为 351,351,000 股。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回避 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567,76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5.9185%;反对 81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8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67,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9185%; 反对 81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8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九: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在关联财务公司存贷款的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为关联方,持股数量为 351,351,000 股。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回避 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617,16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7.3791%;反对 765,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2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17,1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3791%; 反对 76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62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十:关于聘请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54,443,16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182%;反对 245,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1%;弃权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92,1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4229%; 反对 2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466%;弃权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305%。 本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十一: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54,393,76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043%;反对 29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0%;弃权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42,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9624%; 反对 29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072%;弃权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305%。 本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十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 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12.01 候选人:袁建强 同意票数:352,121,582 票,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8%,表决结果为当选。 12.02 候选人:谢永金 同意票数:352,121,582 票,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8%,表决结果为当选。 12.03 候选人:张卫东 同意票数:352,121,582 票,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8%,表决结果为当选。 12.04 候选人:杨 哲 同意票数:352,121,588 票,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8%,表决结果为当选。 12.05 候选人:茹 军 同意票数:352,121,581 票,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8%,表决结果为当选。 12.06 候选人:张锦宏 同意票数:352,121,581 票,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8%,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2.01 候选人:袁建强 同意票数:770,582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7830%。 12.02 候选人:谢永金 同意票数:770,582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7830%。 12.03 候选人:张卫东 同意票数:770,582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7830%。 12.04 候选人:杨 哲 同意票数:770,588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7832%。 12.05 候选人:茹 军 同意票数:770,581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7830%。 12.06 候选人:张锦宏 同意票数:770,581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7830%。 议案十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未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提出异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了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选举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13.01 候选人:黄振中 同意票数:352,121,581 票,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8%,表决结果为当选。 13.02 候选人:潘同文 同意票数:352,121,584 票,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8%,表决结果为当选。 13.03 候选人:吴 杰 同意票数:352,121,581 票,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8%,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3.01 候选人:黄振中 同意票数:770,581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7830%。 13.02 候选人:潘同文 同意票数:770,584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7830%。 13.03 候选人:吴 杰 同意票数:770,581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7830%。 根据选举结果,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袁建强先生、谢永金先生、 张卫东先生、杨哲先生、茹军先生、张锦宏先生、黄振中先生、潘同 文先生和吴杰女士共 9 人组成。 公司第六届董事陈锡坤先生、刘汝山先生、张金隆先生不再任公 司董事,该三位董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对陈锡坤先生、刘汝山 先生、张金隆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议案十四: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14.01 候选人:李友忠 同意票数:352,121,582 票,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8%,表决结果为当选。 14.02 候选人:谭克非 同意票数:352,121,580 票,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8%,表决结果为当选。 14.03 候选人:万文钢 同意票数:352,121,584 票,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8%,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4.01 候选人:李友忠 同意票数:770,582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7830%。 14.02 候选人:谭克非 同意票数:770,580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7830%。 14.03 候选人:万文钢 同意票数:770,584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7830%。 接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知,选举王务红先生、胡友彬先生担任 公司职工监事。李友忠先生、谭克非先生、万文钢先生和王务红先生、 胡友彬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公司第六届监事吴洪奎先生、周长春先生、高贡林先生不再任公 司监事,该三位监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对吴洪奎先生、周长春 先生、高贡林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温莉莉、刘旸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