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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石化机械: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6-13  

						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石化机械    公告编号:2018-031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
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15:00 至2018年6月12日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庙山小
区华工园一路5号中石化江钻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建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20人,代表股份数
量354,733,2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9.3043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 人,代表股份数量
352,111,5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8.8660%。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数量 2,621,6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4383 %。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9 人,代表股份 3,382,2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5654 %。
    2、公司部分董事和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第七届候选董事、候
选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温莉莉律师、刘旸律师出席并见证
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所有
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一: 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54,443,16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182%;反对 245,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1%;弃权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92,1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4229%;
反对 2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466%;弃权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305%。
    本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二: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54,393,76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043%;反对 29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0%;弃权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42,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9624%;
反对 29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072%;弃权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305%。
    本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三: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54,420,97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120%;反对 267,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4%;弃权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69,9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668%;
反对 267,2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027%;弃权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305%。
    本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四: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54,420,97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120%;反对 267,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4%;弃权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69,9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668%;
反对 267,2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027%;弃权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305%。
    本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五: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54,370,07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8976%;反对 316,6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3%;弃权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19,0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2619%;
反对 316,6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32%;弃权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48%。
    本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六: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为关联方,持股数量为 351,351,000 股。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回避
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545,57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5.2625%;反对 836,6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3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45,5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2625%;
反对 836,6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73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七: 《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签订<金融服务
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为关联方,持股数量为 351,351,000 股。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回避
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567,76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5.9185%;反对 81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8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67,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9185%;
反对 81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8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八:《公司与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
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为关联方,持股数量为 351,351,000 股。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回避
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567,76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5.9185%;反对 81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8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67,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9185%;
反对 81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8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九: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在关联财务公司存贷款的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为关联方,持股数量为 351,351,000 股。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回避
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617,16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7.3791%;反对 765,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2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17,1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3791%;
反对 76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62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十:关于聘请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54,443,16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182%;反对 245,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1%;弃权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92,1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4229%;
反对 2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466%;弃权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305%。
    本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十一: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54,393,76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043%;反对 29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0%;弃权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42,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9624%;
反对 29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072%;弃权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305%。
    本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十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
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12.01 候选人:袁建强       同意票数:352,121,582 票,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8%,表决结果为当选。
    12.02    候选人:谢永金     同意票数:352,121,582 票,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8%,表决结果为当选。
    12.03    候选人:张卫东     同意票数:352,121,582 票,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8%,表决结果为当选。
    12.04    候选人:杨   哲    同意票数:352,121,588 票,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8%,表决结果为当选。
    12.05    候选人:茹   军    同意票数:352,121,581 票,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8%,表决结果为当选。
    12.06 候选人:张锦宏      同意票数:352,121,581 票,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8%,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2.01 候选人:袁建强      同意票数:770,582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7830%。
    12.02   候选人:谢永金    同意票数:770,582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7830%。
    12.03   候选人:张卫东    同意票数:770,582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7830%。
    12.04   候选人:杨   哲   同意票数:770,588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7832%。
    12.05   候选人:茹   军   同意票数:770,581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7830%。
    12.06 候选人:张锦宏      同意票数:770,581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7830%。


议案十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未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提出异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了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选举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13.01   候选人:黄振中    同意票数:352,121,581 票,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8%,表决结果为当选。
    13.02   候选人:潘同文    同意票数:352,121,584 票,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8%,表决结果为当选。
    13.03   候选人:吴   杰   同意票数:352,121,581 票,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8%,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3.01 候选人:黄振中      同意票数:770,581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7830%。
    13.02   候选人:潘同文    同意票数:770,584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7830%。
    13.03   候选人:吴   杰   同意票数:770,581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7830%。
    根据选举结果,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袁建强先生、谢永金先生、
张卫东先生、杨哲先生、茹军先生、张锦宏先生、黄振中先生、潘同
文先生和吴杰女士共 9 人组成。
    公司第六届董事陈锡坤先生、刘汝山先生、张金隆先生不再任公
司董事,该三位董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对陈锡坤先生、刘汝山
先生、张金隆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议案十四: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14.01   候选人:李友忠    同意票数:352,121,582 票,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8%,表决结果为当选。
    14.02   候选人:谭克非    同意票数:352,121,580 票,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8%,表决结果为当选。
    14.03   候选人:万文钢   同意票数:352,121,584 票,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8%,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4.01 候选人:李友忠     同意票数:770,582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7830%。
    14.02   候选人:谭克非   同意票数:770,580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7830%。
    14.03   候选人:万文钢   同意票数:770,584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7830%。
    接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知,选举王务红先生、胡友彬先生担任
公司职工监事。李友忠先生、谭克非先生、万文钢先生和王务红先生、
胡友彬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公司第六届监事吴洪奎先生、周长春先生、高贡林先生不再任公
司监事,该三位监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对吴洪奎先生、周长春
先生、高贡林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温莉莉、刘旸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