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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冀东装备:关于大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18-08-23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18-061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唐山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披露了《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9),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唐山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唐山国资公司”)计划在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90 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28,500 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为 0.54%。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2 日收到唐山国资公司《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
知函》,获悉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2018 年 8 月 20 日      12.13        65,000       0.03
                 交易
唐山国资公司
               集中竞价
                          2018 年 8 月 21 日      12.24     1,163,500       0.51
                 交易
                   合计                                -    1,228,500       0.54

    (1)股份来源:2016 年 6 月 15 日,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与唐山国资公司签订了《关于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
议》,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向唐山国资公司转让其持有的
本公司 26,148,42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2%。

    唐山国资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 日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26,148,42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2%。

    (2)自 2018 年 2 月 14 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公告日,唐山
国资公司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448,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2%。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
                                          持有股份                   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578,422        5.54     11,349,922     4.99997
唐山国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578,422        5.54     11,349,922     4.99997
  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
唐山国资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降至 5%以下。根据相关法规规定,信息披露
义务人唐山国资公司编制了《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权益变动报告书已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4、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唐山国资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