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 独立意见 做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公司 关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 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我们事前认可, 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为依法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其 设立及经营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银监部门的严格审查并受到银 监部门的持续监督;我们未发现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存 在重大缺陷;未发现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服 务业务存在风险问题。 (三)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我们同意其继续向公司提供相关金 融服务业务。 独立董事:罗熊、岳殿民、王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