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装备: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9-01-16
独立董事关于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现就公司关于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经事前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关联交易情况,我们认为公司拟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均为公司正常的商
业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或参照市场价格以共同协商协议定价,未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
易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 2019 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其内容和金额是
公司 2019 年度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
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
规定要求,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9 年 1 月 15 日
独立董事签字:罗熊、岳殿民、王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