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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 粮 液:关于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履行情况的公告2018-04-28  

						     证券代码:000858      证券简称:五粮液      公告编号:2018/第 006 号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
                              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有四川省宜
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36%股权,系第二大股东。
2017 年 6 月 20 日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对《金融服务
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存款服务内容进行调整:在《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
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在 2016 年存款每日余额 95 亿元的基础上新增 24 亿元,
2017 年内存款每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19 亿元。2018 年 4 月 12 日,本公
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存款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吸收本公司的存款,2018 年内
存款每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89 亿元。2019 年、2020 年度内存款每日最高
余额参照 2018 年约定额度执行,如需调整由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双方视各自情况
另行约定并签署补充协议。
    2.信贷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发放贷款,2018 年内
贷款每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2019 年、2020 年度内贷款每日最高
余额参照 2018 年约定额度执行,如需调整由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双方视各自情况
另行约定并签署补充协议。
    二、金融服务协议履行情况
    截止2018年3月31日,财务公司吸收存款总额为1,851,055.37万元,其中本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总额为1,181,008.91万元,占财务公司吸
收存款总额的63.8%。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额严格控制在股东
大会批准额度内,未超过119亿元。
    三、风险控制措施
    财务公司母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9 日向本公
司出具《承诺函》,保证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相关存贷款业务具有安全性。本公
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