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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风塑业: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2017-09-20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
原则,就公司董事会六届十八次会议审议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
用不超过 7,500 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7,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签名:




 姚禄仕            许立新            李良彬          余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