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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风塑业:独立董事余经林2017年度述职报告2018-04-12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余经林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2017 年,本人任职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按照《公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

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

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

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17 年度出席董事会情况具体如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应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8          2          6          0      0           否


    2017 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

或列席会议,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

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本人还对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 年,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勤勉、谨慎地履

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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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具体如下:
序号        发表时间                                发表事项                       意见类型
 1       2017 年 2 月 27 日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2017 年 2 月 27 日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同意
 3       2017 年 2 月 27 日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4       2017 年 2 月 27 日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5       2017 年 2 月 27 日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同意

 6       2017 年 2 月 27 日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同意

 7       2017 年 2 月 27 日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8       2017 年 5 月 23 日   关于委托贷款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9       2017 年 8 月 15 日                                                          同意
                              立意见
                              关于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
 10      2017 年 8 月 15 日                                                          同意
                              立意见
 11      2017 年 8 月 15 日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12      2017 年 9 月 19 日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同意
 13     2017 年 10 月 25 日   关于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14      2017 年 12 月 4 日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其他重要事项

           1.2017 年,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和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

       事项提出异议;

           2.2017 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在

       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3.2017 年,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

       计机构。

           四、其他重点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7 年,本人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切实履行委员职责,充分掌握公司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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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和财务状况,按照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要求,参与公司年度

报告审计工作,为公司发展献言献策,对公司运营提出问询意见,对

高管薪酬考核进行审核,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促进董事

会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2、监督公司治理活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

    2017 年,本人积极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管理

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对重大

事项的决策程序实施了监督、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3、其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工作

    本人持续认真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

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及时和完

整,保证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有平等机会获取公司信息。

    2018 年,本人将进一步努力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上市公司

治理规则,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不断

健全专业委员会的运作机制,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诚实、守信经营!




                                       独立董事:余经林

                                       2018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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