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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风塑业: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07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9-022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6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5 日下午 3:00 至 2019 年 5 月 6 日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第七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琼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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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205,565,72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79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
代表股份 205,272,42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7602%。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93,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9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
表股份 293,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97%。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93,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9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
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部分
董事及高管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国风塑业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5,468,0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525%;反对 9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国风塑业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5,468,0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525%;反对 9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
0.04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5,332,6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8866%;反对 23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20.5251%;反对 23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79.47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国风塑业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5,468,0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525%;反对 9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国风塑业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5,449,1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433%;反对 11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60.2455%;反对 11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3
份的 39.75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国风塑业 2018 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5,468,0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525%;反对 9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7.《国风塑业 2019 年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5,468,0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525%;反对 9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8.《关于续聘 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5,468,0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525%;反对 9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66.6894%;反对 9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33.31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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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国风木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5,449,1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433%;反对 11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60.2455%;反对 11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39.75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5,468,0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525%;反对 9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66.6894%;反对 9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33.31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修订后的《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9 年 5 月)同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关于增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关于增选朱亦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05,272,4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5
权股份总数的 99.86%,当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2《关于增选王聿法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05,272,4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6%,当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余经林、许立新、姚禄仕和李
良彬向股东大会作了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文刚、毕晨
    天禾律师结论意见:国风塑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和《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国风塑业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皖天律证字第 00232 号《关
于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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