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证监会、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 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 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立内部控制的目标,遵循 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有效执行,总体上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 求。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治 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告有关报告。 全体监事签字:贠振德、曾淑萍、李文祥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