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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印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1-11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9)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号

证券代码:127003        证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 2016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

募集资金不超过 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与监事

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02 号《关于核准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文的核
准,海印股份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11,100 万元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1,111 万张,募集资金合计
1,111,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0,111,100.00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90,888,9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
况已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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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会兴验字第 03010008 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到位。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上海周浦镇商业综合体项目,该
  项目地理位置靠近上海迪斯尼乐园,定位于迪斯尼乐园配套商业项
  目:
                                     项目总投资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项目备案金额        土地成本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原康
                              12.12 亿元         4.13 亿元           109,088.89 万元
桥镇)25 街坊 60/1 丘项目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承诺募投项目
  37,449.31 万元,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79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余额为 57,829.1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证券投
  资。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还款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6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业日常生产经营,期限自 2018 年 1
  月 9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资金已于 2019 年 1 月 9 日全部归还至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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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和整体运营成
本,充分保障股东权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拟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不超过 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业日常生产
经营,期限不超过董事会与监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后将上
述资金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五、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近年来,公司转型升级不断深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增加,通
过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借款,降
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计
划,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此次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假
设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全额使用,并相应减少公司银行借款,按现
行一年以内(含一年)银行贷款利率 4.35%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
用 2,175 万元。
    公司承诺:(1)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仅限于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3)本次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将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若募投项目建设加速,导致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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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流动资金后留存的募集资金无法满足募投项目建设需求,则公司将
该部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满足募投项目资金使用
需求;(4)公司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 12 个
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也不存在高风险投资;(5)公司在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本次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
益,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体监事就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的行为,公司将会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流动资金实际缺

口,同时结合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计划,在5亿元额度内分批次使用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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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海印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对海印股份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

中信建投就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履行了董事会、监事会相应的决策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满足公司各项业务发展需要、节约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

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海印股份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后,持续督导机构

对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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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

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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