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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星能源: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11-16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7-124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的七届五次董事会、2017年11月1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2 月 1 日(星期五)下
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1日,其
中: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


                                1
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11月30日下午15:00至2017年12月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宁夏银星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202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议 案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2
        年度内控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4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4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
通过。议案3为特别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
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为通过。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七届五次次监事会、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0月27日、2017年11月16日在《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1.00                                                       √
            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2.00                                                       √
            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内控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00                                                       √
            的议案


                                 3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
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
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7 年 11 月 30 日至 12 月 1 日(上午 10:00
—12:00,下午 13:30—14: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投资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正科 杨建峰
    电话:0951-8887899
    传真:0951-8887900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
    邮编:750021
    5.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
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
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4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1 月 16 日




                       5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862。
    投票简称:银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
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
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12 月 1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30 日下


                            6
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1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
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




                                   7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
       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
       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00                                                       √
        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0                                                       √
        为公司 2017 年度内控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4.00                                                       √
        议案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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