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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星能源:关于现金收购风电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9-13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8-063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金收购风电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的情况概述
    1.为了继续兑现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铝宁能)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加快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风力发电领域的发展,公司拟以
31,249.22 万元收购中铝宁能持有的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银仪风电)50%股权、中铝宁能持有的陕西丰晟
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丰晟)100%股权、中铝宁能持有的
陕西西夏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西夏)51%股权,其中:
公司以 15,475.39 万元收购中铝宁能持有银仪风电 50%股权,以
8,819.09 万 元 收 购 中 铝 宁 能 持 有 陕 西 丰 晟 100% 股 权 、 以
6,954.74 万元收购中铝宁能持有陕西西夏 51%股权。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按照会计政策对陕西丰晟和陕西西
夏合并报表。
    2.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
时会议,经关联董事高原先生、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马建
勋先生、张锐先生、雍锦宁先生回避表决后,以 3 票同意、0 票




                                   1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
收购风电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3.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本次现金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构成关联交易,中
铝宁能将在本次收购的股东大会上放弃投票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黄河西路 520 号
    法定代表人:柴永成
    注册资本:502,580 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火电、铝、风电、太阳能发电、供热、及其
相关产业的建设与运营管理,从事煤炭、铁路、机械制造及其相
关产业的投资,(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必须凭许可证经营),
污水处理(分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
查询,其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资
产 33,232,447,292.93 元,股东权益 7,429,836,125.53 元,实
现的营业收入 5,624,058,881.25 元,净利润 129,565,361.67 元
(经审计)。



                              2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
33,396,292,885.65 元,股东权益 7,644,939,541.56 元,实现
的营业收入 3,268,500,671.94 元,净利润 211,331,333.77 元(未
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
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 284,089,9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 40.23%,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
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
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本次收购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银川市黄河东路路北 620 号
    法定代表人:李正科
    注册资本:28,400.00 万元人民币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5 年 12 月 21 日
    营业期限:2005 年 12 月 21 日-长期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及其相关产业
经营。




                               3
    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
查询,其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2.评估机构、评估方法及评估结果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银仪风电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天兴
评报字〔2018〕第 0570 号。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
对银仪风电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市
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的结果作为评估结果,
银仪风电于评估基准日审计后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30,808.28
万元,收益法评估值 30,950.78 万元,增值额 142.49 万元,增
值率 0.46%。对应的 50%股权评估值为 15,475.39 万元。
    3.财务数据
    截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银 仪 风 电 总 资 产
1,235,727,681.61 元,股东权益 308,082,853.07 元,实现的营
业收入 148,135,483.80 元,净利润 2,048,308.31 元(经审计),
非经常性损益为-3,090,113.23 元。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银仪风电总资产 1,225,574,182.73
元 , 股 东 权 益 326,796,737.10 元 , 实 现 的 营 业 收 入
89,377,053.38 元,净利润 18,713,884.03 元(经审计),非经
常性损益为 3,791,543.36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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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陕西丰晟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53057807499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住所: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定边镇西环路(锦园小区
2-1-101 号)
    经营场所: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定边镇西环路(锦园小区
2-1-101 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注册资本:柒仟玖佰零伍万元人民币
    经营期限:2014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8 日
    经营范围:煤炭、火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及其他能源
项目的投资及建设、运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
查询,其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2.评估机构、评估方法及评估结果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中铭国际资产评估
(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陕
西丰晟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
告》中铭评报字〔2018〕第 16045 号。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




                                5
对陕西丰晟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市
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的结果作为评估结果,
陕西丰晟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7,905.00 万元,评估价值 8,819.09
万元,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评估增值 914.09 万元,增值率为
11.56%。
    3.财务数据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陕西丰晟总资产 440,664,030.37
元,股东权益 79,050,000.00 元,实现的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
0 元(经审计),经常性损益为 0 元。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陕西丰晟总资产 453,872,915.52 元,
股东权益 92,130,193.84 元,实现的营业收入 28,115,656.22
元,净利润 13,080,193.84 元(经审计),非经常性损益为 0 元。
    (三)陕西西夏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5064823620K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定边镇民生路民乐小区
    法定代表人:王锋
    注册资本:9804.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3 年 04 月 08 日
    营业期限:2013 年 04 月 08 日至 2033 年 04 月 07 日
    经营范围:从事火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及其他能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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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的投资建设、运管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
查询,其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2.评估结果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中铭国际资产评估
(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陕
西西夏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
告》中铭评报字〔2018〕第 16046 号。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
对陕西西夏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市
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的结果作为评估结果,
陕西西夏股东全部权益总额于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账面
价值为 10,311.60 万元,评估价值 13,636.74 万元,评估价值较
账面价值增值 3,325.14 万元,增值率为 32.25%。对应的 51%股
权评估值为 6,954.74 万元。
    3.财务数据
    截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陕 西 西 夏 总 资 产
437,689,750.38 元,股东权益 103,116,049.27 元,实现的营业
收入 48,747,438.15 元,净利润 7,582,025.13 元(经审计),非
经常性损益为 23,139.47 元。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陕西西夏总资产 378,848,2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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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 , 股 东 权 益 105,058,727.52 元 , 实 现 的 营 业 收 入
20,355,375.18 元,净利润 1,942,678.25 元(经审计),非经
常性损益为 1,679.43 元。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权转让的标的资产合法有效,权属清晰,不存在任
何权属纠纷,不存在权利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或存在受任
何方追溯、追索之可能,亦不存在其他法律纠纷,控股股东中铝
宁能对此出具了相关说明。
    2.中铝宁能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
标的资产资金的情况,本次股权交易完成后,中铝宁能及控制的
其他企业也不会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资金的情
况,同时控股股东中铝宁能对此出具了相关说明。
    3.陕西西夏的另一股东陕西省地方电力发电有限公司同意
放弃该股权的优先受让权,同时出具了相关说明。
    4.银仪风电、陕西丰晟、陕西西夏不存在对外担保、委托理
财的情况。
    5.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经上级产权部门中国铝业集团有限
公司批准,并出具了《关于宁夏能源转让风电项目公司股权的批
复》中铝资字〔2018〕430 号。
    6.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经中铝宁能 2018 年 7 月 24 日召开的
二届四次董事会和第二十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




                               8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天兴评报字〔2018〕第 0570 号、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
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18〕第 16045
号、《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18〕第 16046 号,本次收
购标的资产按评估价格收购,价格为 31,249.22 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以评估值为依据,并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
协议价款,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
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
行。
    五、交易协议的内容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与公司(乙方)签署《股
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一)所转让的标的资产-银仪风电
       第一条   标的股权
    1.1 目标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12 月 21 日,注册资本为 28400
万元,甲方和乙方分别认缴出资 14200 万元并均已出资到位,各
自持有目标公司 50%股权。
    1.2    经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目标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30,950.78
万元,对应标的股权的评估价值为 15,475.39 万元。
    1.3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
受让。




                               9
    1.4 甲方转让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附带的所有权益及权利。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2.1     甲乙双方确定的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共计 15475.39
万元。
    2.2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向甲方
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51%,即 7892.45 万元;乙方将在本协议生
效后一年内向甲方支付剩余 49%的股权转让款,即 7582.94 万元。
    (二)所转让的标的资产-陕西丰晟
       第一条   标的股权
    1.1 目标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2 月 29 日,注册资本为 7905
万元,甲方对此注册资本已全部出资到位。
    1.2    经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
估价值为 8819.09 万元。
    1.3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
受让。
    1.4 甲方转让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附带的所有权益及权利。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2.1 甲乙双方确定的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共计 8819.09 万
元。
    2.2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向甲方
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51%,即 4497.74 万元;乙方将在本协议生




                                10
效后一年内向甲方支付剩余 49%的股权转让款,即 4321.35 万元。
    (三)所转让的标的资产-陕西西夏
       第一条   标的股权
    1.1 目标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4 月 8 日,注册资本为 9804
万元,其中,甲方认缴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并已全部出资到位。
    1.2    经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
估价值为 13636.74 万元,对应标的股权的评估价值为 6954.74
万元。
    1.3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
受让。
    1.4 甲方转让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附带的所有权益及权利。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2.1 甲乙双方确定的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共计 6954.74 万
元。
    2.2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向甲方
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51%,即 3546.92 万元;乙方将在本协议生
效后一年内向甲方支付剩余 49%的股权转让款,即 3407.82 万元。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1.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涉及人员转移、人员安置等事项。
    2.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涉及土地租赁的情况。
    3.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涉及目标公司债权债务处理事项,目




                                11
标公司的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和承担。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中铝宁能此前出具的避免及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函,中
铝宁能同意于银仪风电注入上市公司后一年内将所持陕西西夏
能源股权以及陕西丰晟股权按照评估确定的公允价格转让给公
司。因此,本次交易系对中铝宁能上述承诺的切实履行,符合证
监会的监管精神,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
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次交易完成后,银仪风电、陕西丰晟成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陕西西夏为公司成的控股子公司,将对公司所从事的风力发
电业务在装机规模、发电量以及市场占有率等方面都将有大幅提
升。
   八、与中铝宁能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今,与中铝宁能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1.39
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现金收购风电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及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
意见如下:
    1.公司以现金收购中铝宁能持有陕西丰晟 100%股权、银仪
风电 50%股权、陕西西夏 51%股权,本次现金收购不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但构成关联交易。




                             12
    2.鉴于本次交易构成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
应当回避表决。
    3.本次交易以及拟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
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对
其标的资产的评估符合客观、公正、独立性的原则和要求,具有
独立性和专业性;本次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选用恰当,
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本次交易定价为按评估价收购,
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交现金收购股权的议案提交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十、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银星能源现金收购风电股权暨
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中铝集团批复;中铝宁能董事会审议通过;相
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
发表独立意见,程序合规;该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上
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监会、深交所和银星能源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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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股权转让协议;
5.中信建投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6.标的资产的审计报告;
7.标的资产的评估报告;
8.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复文件;
9.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9 月 13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