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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星能源: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马丽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2018-12-28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马丽萍女士为
               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的《关于聘任马丽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1.本次聘任财务总监的程序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审阅马丽萍女士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
的现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和失信惩戒对象。马
丽萍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聘任马丽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