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星能源:关于聘任马丽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2018-12-28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8-09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
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马丽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雍锦宁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
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马丽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不
再聘任马丽萍女士担任总会计师职务。马丽萍女士财务总监任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
事就聘任马丽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认
为:本次聘任财务总监的程序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阅马丽萍女士履历等材料,
未发现其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
主体和失信惩戒对象。马丽萍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马丽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28 日
附件
马丽萍女士个人简历
马丽萍,女,回族,1974 年 2 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
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
务部主任、副总经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
长。马丽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10.1.5 条的规定,马丽萍女士与上市公司存在关
联关系。经核实,马丽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失信责任主体和失信惩戒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