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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星能源: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19-02-01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9-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
简称:银星能源,证券代码:000862)股票 2019 年 1 月 30 日、
1 月 31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目前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
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没有发生或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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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披露了《2018 年度业绩预告公
告》,因公司所属新能源发电企业利用小时增加,营业收入增加,
经营情况好转,公司 2018 年度扭亏盈利 4,500 万元-6,750 万元,
具体财务数据以 2018 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
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除已披露事项外,未来 3 个月内,公司不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发行股份事项。
    2.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进行了自查,不
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披露了《2018 年度业绩预告公
告》,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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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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