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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星能源:七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暨对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9-035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七届十一次监事
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
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静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 9 名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监事会。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
文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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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
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 5 月 2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以
上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变更公司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
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
最新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
关法规政策;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
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公司监事会关于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作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成员,根据《证券
法》第 68 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主板监管业务备忘
录第 1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相关要求,现就公司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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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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