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9-087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召集人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2日至2019年11月13日,其中: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11月 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11月12日下午15:00至2019年11月1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202 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原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宁夏银 1 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出席现场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人,代表股 份 284,089,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706,118,997 股的 40.232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78,6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5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 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 案进行了表决。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3均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议案 4、议案5均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逐项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高原先生、吴解萍 女士、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张锐先生、雍锦宁先生为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 关于选举高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2 同意股份数:284,145,504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5,604 股。 表决结果:通过。 1.2 关于选举吴解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84,145,504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5,604 股。 表决结果:通过。 1.3 关于选举王彦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84,145,504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5,604 股。 表决结果:通过。 1.4 关于选举马建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84,145,504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5,604 股。 表决结果:通过。 3 1.5 关于选举张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84,145,504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5,604 股。 表决结果:通过。 1.6 关于选举雍锦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84,145,504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5,604 股。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逐项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保忠先生、王幽 深先生、张有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 况如下: 2.1 关于选举王保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84,145,505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5,605 股。 表决结果:通过。 4 2.2 关于选举王幽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84,145,505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5,605 股。 表决结果:通过。 2.3 关于选举张有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84,145,505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5,605 股。 表决结果:通过。 王保忠先生、王幽深先生、张有全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经逐项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赵静女士、赵彦锋 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1 关于选举赵静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84,233,506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3,606 股。 5 表决结果:通过。 3.2 关于选举赵彦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84,145,506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5,606 股。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4: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宁夏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25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6%;反对 1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6,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2.9451%;反对 1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5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6 同意 284,25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6%;反对 1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6,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2.9451%;反对 1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5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经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七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马楠律师、王璐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宁夏银星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 7 大会决议。 2.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1 月 14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