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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星能源: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19-11-14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9-091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监事的议案》,分别选举出 6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2
名股东代表监事,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同日,公司
召开八届一次董事会和八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八届董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的议案》《关于聘
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
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八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高原先生、吴解萍女士、王彦军
先生、马建勋先生、张锐先生、雍锦宁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王保忠先生、王幽深先生、张有全先生为独立董事。其中高原先
生为公司董事长,吴解萍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上述 9 名董事共
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 1/2,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2.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如
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高原先生、王保忠先生、吴解萍女士、
雍锦宁先生、张锐先生。其中,高原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委员:张有全先生、王幽深先生、马建勋
先生。其中,张有全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同时为会计专
业人士。
    (3)提名委员会委员:王幽深先生、高原先生、王彦军先
生、王保忠先生、张有全先生。其中,王幽深为主任委员(召集
人)。




                            2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王保忠先生、高原先生、王
彦军先生、张有全先生、王幽深先生。其中,王保忠为主任委员
(召集人)。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八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第八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赵静女士、赵彦锋先生、李建功先
生。其中赵静女士为监事会主席,李建功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 3 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 2019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 1/3。上述监事简历详
见附件。
    三、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总经理:雍锦宁先生
    副总经理:李正科先生、李建忠先生、王文龙先生
    董事会秘书:李正科先生
    财务总监:马丽萍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杨建峰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八届一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
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3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
    邮政编码:750021
    办公电话:0951-8887882
    传 真:0951-8887893
    电子邮箱: lzkmlt@126.com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
    邮政编码:750021
    办公电话:0951-8887920
    传 真:0951-8887893
    电子邮箱: tombeyond@163.com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宗义先生不再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和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务。李宗义先生未
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




                             4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张静超先生不
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张静超先生现任公司项目专员。
张静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宗义先生、第七届监事会职工
代表监事张静超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辛勤付出,为公司
的规范运营和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
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1.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公司八届一次董事会决议;
    3.公司八届一次监事会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1 月 14 日




                           5
附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高原,男,1965 年 10 月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高级工
程师。历任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马莲台发电厂厂长、宁夏
宁东供热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
高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发现其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发
现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
戒对象。高原先生任控股股东单位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高原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
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吴解萍,女,1967 年 11 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
工程师。历任宁夏天净贺兰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夏
发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贺兰山风电厂副厂长、经营管理部副主
任、贺兰山风电厂厂长、副总工程师兼风电事业部总经理、中铝
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
董事、副董事长。现任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专员、宁
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吴解萍


                            6
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发现其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发现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吴解萍女士任控股股东单位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专
员,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
解萍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
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彦军,男,1971 年 10 月生,中共党员,党校在职研究生
毕业,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历任宁夏马莲台发电厂人力资
源部主任,宁夏发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中铝
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
事。现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中铝宁
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王彦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
股份,未发现其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发现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王彦军先生任控
股股东单位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与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彦军先生符


                            7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
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马建勋,男,1979 年 9 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会计
师。历任宁夏马莲台发电厂财务部主任、副总经济师,宁夏发电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结算中心副主任、财务管理部副主任,中
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主任、财务处处长、运行
监管处处长。现任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任、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马建勋先生未持
有本公司股份,未发现其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发现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
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马建
勋先生任控股股东单位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
主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马建勋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锐,男,1974 年 5 月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工程师。
历任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铝宁夏能源集团火
电事业部副总经理、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
书记。现任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主任、宁夏银
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张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


                           8
股份,未发现其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发现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张锐先生任控股
股东单位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主任,与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锐先生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
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雍锦宁,男,1975 年 10 月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工程
师。历任宁夏银仪电力设备检修安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党委副书记;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主任、中铝
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主任,现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雍锦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
股份,未发现其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发现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雍锦宁先生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雍锦宁先生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


                           9
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保忠,男,1953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
历,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历任沈阳沈海热电副总经理、天
津大港电厂厂长、北京十三陵抽水蓄能电厂厂长、国电电力副总
工程师、国电大同二厂厂长、国电集团安全生产部副主任、国电
电力副总经理,2013 年 1 月退休。现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保忠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
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现其中有《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王保
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发现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王保忠先生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保忠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
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幽深,男,回族,1963 年 8 月生,中共党员,1985 年毕
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主要从事
公司法和证券法教学与研究工作,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宁夏
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宁夏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
会长、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4.10.17-现在)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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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宁夏天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幽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发现其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
发现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
惩戒对象。王幽深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幽深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有全先生,男,1971 年 4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
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行业全国领军人才(金融审计方向),
甘肃高端会计人才,兰州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甘肃省
第十二、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计划预算审查咨询专家。现任瑞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甘肃分所副所长、现任白
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有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
份,未发现其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
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发现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张有全先生与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


                           11
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有全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
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赵静,女,1969 年 6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
会计师。历任宁夏大坝发电厂财务科会计;宁夏电力设计院财务
科主管会计;宁夏发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资金专责;宁夏
宁电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任;宁夏宁电光伏材料有限公
司总会计师;宁夏银仪电力设备检修安装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
委委员;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主任、主任。现任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专员,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监事会主席。赵静女士未持有本公司
股份,未发现其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发现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赵静女士任控股
股东单位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专员,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静女士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
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赵彦锋先生,男,1980 年 5 月生,学士,历任宁夏银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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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高级主管,现任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
司法律风险防控主管、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股东监事。赵彦锋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现其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赵彦锋先生未持有本公
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未发现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
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赵彦锋先生任控股股东单位中铝宁夏能
源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风险防控主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彦锋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
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建功,男,1973 年 12 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在职研
究生毕业,高级政工师。历任内蒙古阿拉善银星风力发电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马莲台发电厂纪委书
记、工会主席。现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工会
主席。李建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发现其中有《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未发现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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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失信惩戒对象。李建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建功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雍锦宁,男,1975 年 10 月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工程
师。历任宁夏银仪电力设备检修安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党委副书记;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主任、中铝
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主任,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总经理。雍锦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发现其中有《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发现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雍锦宁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均不存在关联关系。雍锦宁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
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正科,男,1972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
级工程师。历任宁夏马莲台发电厂计划经营部主任;宁夏发电集
团有限公司经营计划处处长;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经


                            14
营部经营计划处处长、计划经营部副主任兼经营管理处处长。现
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正科先
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发现其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
发现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
惩戒对象。李正科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正科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建忠,男,1966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
级工程师。历任宁夏宁电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夏银仪
电力设备检修安装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李建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发现其中有《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发现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李建忠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建忠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15
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
要求的任职资格。
    马丽萍,女,回族,1974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
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
公司计划财务部主任、副总经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管理部部长、总会计师。现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马丽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发现其中有《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未发现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
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马丽萍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
在关联关系。马丽萍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
    王文龙,男,汉族,1982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
历,工程师。历任宁夏发电集团贺兰山风电厂安全生产副主任、
内蒙古阿拉善银星风力发电公司运行检修部主任;宁夏银星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风力发电总公司太阳山检修基地总经理、党支部书
记;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力发电总公司副总经理、风力
发电总公司盐池检修基地总经理,现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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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副总经理。王文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发现其中有《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发现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王文龙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文龙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
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建峰,男,1982 年 9 月出生,中国党员,硕士学位。历
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投资部副部长、证券法律
投资部部长。现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投资部主
任、证券事务代表。杨建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发现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
对象。杨建峰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建峰
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
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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