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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扬子石化: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05-04-23  

						
股票简称:扬子石化   股票代码:000866   公告编号:临2005-09号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5年4月22日以
书面议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5年4月12日送达),公司5名监事(张湘林先生、陈
霄中先生、虞钧先生、张宙先生、洪晓秋女士)全部出席,会议召开方式和出席会议的
监事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批。详见附件。
    二、审核同意三届五次董事会拟审议的5项议案;
    1、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召开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安排意见。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4月23日

    附件: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
[2005]56号)的要求,公司依照《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等规定,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
改,并将其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一并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
提交股东大会审批。修改内容如下: 
    1、在原《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二条后增加一条:
    第三十三条 本规则没有规定或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2、对原《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三条进行修改:
    原第三十三条  本规则由监事会执行。
    修改为:
    第三十四条  本规则由监事会拟订,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修改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由原七章三十三条变更为七章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