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筹)关于召开公司创立大会暨首届股东大2001-01-11
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筹)
关于召开公司创立大会暨首届股东大会的公告
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筹委会决定,本公司创立大会暨首届股东大会定于1998年4月23日上午9∶00在江苏省南京市大厂区扬子宾馆举行,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并通过公司筹委会关于公司筹建情况的报告;
2.审议并通过公司章程;
3.审议批准设立公司的议案;
4.选举产生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5.选举产生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6.通过授权董事会负责处理上市各项事宜的决议;
7.审核公司设立费用;
8.审议通过其他事项。
二、会议出席对象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会议出席者具体包括:
1.公司发起人;
2.公司股票发行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公司筹委会成员及候选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发起人、机构股东应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应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代理人身份证。
2.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及授权委托书送达时间:1998年4月18-21 日。
3.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南京市大厂区扬子宾馆
四、会议时间、地点、费用及联系方法
1.会议时间:1998年4月23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南京市大厂区扬子宾馆
3.会议费用:出席者自理食宿及交通费用
4.出席会议异地股东请将登记内容按下列方式邮寄或传真至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大厂区新华路扬子石化公司股份制办公室
邮编:210048
电话:025-7787731/7787751
传真:025-7787755
联系人:廖旭东王红
南京市本地股东可用上述异地股东登记方法进行登记,也可亲自前往登记地点进行登记。
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筹)
1998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