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0年4月24日在扬子宾馆会议楼209室召开,应到董事12名,实到8名,4名委托,4名监事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马志平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199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通过《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四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内部控制制度》(暂行) 三、通过《关于1999年度处理资产盘盈盘亏报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坏帐准备的议案》 四、通过《199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1999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485,089,181.03元。按照公司章程,以本年度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计48,508,918.10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计24,254,459.05元,提取2.47%的任意公积金11,983,40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397,577.41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4,944,826.47元;以1999年末本公司总股本233,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233,000,000.00元,余151,944,826.47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此分配预案将提交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五、通过《199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通过《1999年年度报告》及《199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通过《关于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会计师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续聘竞天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 九、通过《关于将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十、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第一章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由“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修改为“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YANGZIPETROCHEMICALCO.,LTD.”变更为“SINOPECYANGZIPETROCHEMICALCO.,LTD.”; 2、第二章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增加一项“采购服务”; 3、第三章第二十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33,000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198,000万股,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35,000万股。”修改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33,000万股,其中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98,000万股,其他内资股股东持35,000万股。” 十一、通过《关于召开199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安排意见》 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