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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补充公告2000-05-30  

						              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补充公告

    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于2000年5月26日在扬子宾馆召开,股东大会公告刊登在2000年5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现将有关利润分配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2000年4月24日公司首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的《199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扬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有关精神,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建议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和任意公积金后,按不超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五十的比例进行分配,并据此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了如下《关于调整199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999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485,089,181.03元。在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5%的法定公益金和2.47%的任意公积金,并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后,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4,944,826.47元;以1999年末本公司总股本233,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共计186,400,000.00元,余198,544,826.47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本次股东大会否决了《199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赞成30,815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所代表股份数的0.00156%;反对1,980,014,255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所代表股份数的99.998%;弃权4,185股。
    本次股东大会批准了《关于调整199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赞成1,980,018,44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所代表股份数的99.998%;反对28,025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所代表股份数的0.00142%;弃权2,790股。
    特此公告。

                                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