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派息公告2000-06-21
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派息公告
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派息方案经2000年5月26日召开的199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息方案:
以公司1999年末总股本2,33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4元。
二、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
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0年6月26日,除息日为2000年6月27日。
三、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00年6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派息方法:
1.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0年6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划入其资金帐户。国有股、高管股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若投资者在2000年6月27日办理了扬子石化股票转托管,其股票仍在原托管券商处。
五、咨询机构:
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咨询电话:025—7787735、025—7787739
传真:025—7787755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