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一年中期报告补充及更正公告 本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的会计报表附注披露的“会计制度: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有误,应为“会计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本公司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新会计制度对本公司2000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