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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扬子石化: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2002-06-26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2年6月26日
上午9:00在江苏省南京市扬子宾馆会议厅召开了2001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大会")。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共37人,代表公司股份
1,987,857,475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85.3158%,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股数。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马志平先生主持。
经大会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1,987,857,475股,赞成股数占出席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所
代表股份数的100%。
    二、同意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1,987,857,475股,赞成股数占出席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所
代表股份数的100%。
    三、同意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1年公司实现净利润
35,040,087.5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39,680,781.95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
为474,720,869.52元。按照公司章程,以本年度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
盈余公积计3,504,008.76元,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计3,504,008.76元,则年末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467,712,852.00元。
    鉴于公司65万吨/年乙烯改造等建设项目在2002年进入投资高峰期,对现金
的需求很大,公司董事会决定:2001年度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也不进行公积金转
增股本。年末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上述分配预案须提交200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赞成1,987,855,475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所代表股份
数的99.99%;弃权2,000股。
    四、同意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1,987,854,08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所代
表股份数的99.99%;弃权3 ,395股。
    五、同意关于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会计师的议案
    赞成1,987,853,475股,赞成股数占出席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所代
表股份数的99.99%;弃权4,000股。
    六、同意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1,987,857,475股,赞成股数占出席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所
代表股份数的100%。
    七、同意关于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1,987,857,475股,赞成股数占出席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所代
表股份数的100%。
    八、同意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监事的议案:
    经大会表决,同意增补以下三位董事:
    奚奎华先生,赞成1,987,857,475股,赞成股数占出席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
代理人)所代表股份数的100%。
    李振杰先生,赞成1,987,856,475股,赞成股数占出席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
代理人)所代表股份数的99.99%;弃权1,000股。
    王丙申先生,赞成1,987,856,475股,赞成股数占出席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
代理人)所代表股份数的99.99%;弃权1,000股。
    经大会表决,同意增补以下一位监事:
    虞钧先生,赞成1,987,857,475股,赞成股数占出席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
理人)所代表股份数的100%。
    九、同意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大会表决,同意增补以下两位独立董事:
    张耀华先生,赞成1,987,857,475股,赞成股数占出席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
理人)所代表股份数的100%。
    施建军先生,赞成1,987,857,475股,赞成股数占出席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
理人)所代表股份数的100%。
    十、同意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赞成1,987,856,08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所代
表股份数的99.99%;反对1,395股,反对股数占出席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
所代表股份数的0.00007%。
    十一、同意关于氧气与氮气供应的议案
    此项议案,关联股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不参加表决。
    赞成7,856,475股,赞成股数占出席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所
代表股份数的99.98%;弃权1,000股。
    十二、同意关于资产置换的议案
    此项议案,关联股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不参加表决。
    赞成7,857,475股,赞成股数占出席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
所代表股份数的100%。
    十三、同意关于工程技术服务的议案
    此项议案,关联股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不参加表决。
    赞成7,857,475股,赞成股数占出席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
所代表股份数的100%。
    十四、同意关于水厂电厂委托管理的议案
    此项议案,关联股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不参加表决。
    赞成7,854,475股,赞成股数占出席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
所代表股份数的99.96%;弃权3,000股。
    十五、同意关于原油进口代理费的议案
    此项议案,关联股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不参加表决。
    赞成7,857,475股,赞成股数占出席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
所代表股份数的100%。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2年6月
26日下午在扬子宾馆209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8名,实到12名,6名委托,4名监事
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马志平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附件一);
    二、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