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凯客车:关于签署技术许可和支持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08-22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17-071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技术许可和支持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甲方”)第七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下午2:30在公司管理大楼三楼313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关联董事查保应先生回避表决。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技术许可和支持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
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昆明客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客车”或“乙方”)签署技术许
可和支持合作协议,双方依托各自的优势,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
原则,共同推动本公司产品在云南省客车市场的发展。
由于昆明客车为本公司下属联营企业(公司持有其20%股权),云南云内动力集团
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20%股权,昆明公交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20%股权。同时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查保应先生担任其董事,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昆明客车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签署技术许可和支持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查保应先生回避表决。上
述关联交易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事项无须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
1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签署对方暨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昆明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五千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杨绍同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管委会二楼206号
经营范围:汽车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2316307770M
(二)财务状况
截至 2017年6月30日,昆明客车总资产为38,158.46万元、净资产为4,210.78万元、
营业收入为4,131.62万元、净利润为-928.07万元。
(三)关联关系
由于昆明客车为本公司下属联营企业(公司持有其20%股权),云南云内动力集团
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20%股权,昆明公交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20%股权。同时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查保应先生担任其董事,故
构成关联关系。
三、技术许可和支持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对于甲方许可乙方使用以SKD、CKD形式在乙方工厂生产的车型:
1、甲方向乙方提供技术许可,包括相关专利许可、必要的图纸和工艺文件、检验
标准等技术资料,甲方不提供整车合格证。
2
2、乙方接受甲方支持,并遵照国家相关法规负责产品的公告及认证、合格生产,
出具整车合格证,进行产品销售。
3、甲方需指派相关人员指导乙方进行整车生产工作,并提供产品公告和认证等相
关工作技术支持。
4、乙方承担甲方支持人员的相关费用,有关费用支付的约定另行协商。
5、若乙方所需的产品,需甲方进行开发,有关开发费用另行约定。
6、此技术许可、技术支持协议有效期为5年(即2017.1.1—2021.12.31),5年后
视实际情况另行续签。协议期内,不分车型及数量,乙方向甲方支付总计200万元的技
术许可及技术支持费用。
7、技术许可及技术支持费用的支付: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40万技术许可及支持费,
一季度末支付20万,年度末支付20万。
8、乙方向甲方采购的已呈整车形态的非完整型车辆,根据订单详情,一单一签,
不另外收取技术许可费,但在合同上注明价格已含技术许可费。
四、协议签署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以技术入股昆明客车,持有其20%的股权,且江淮汽车集团与昆明市已签
订合作协议,达成以技术换市场的合作意愿,向乙方提供成熟的传统能源、新能源和清
洁能源客车车型、制造工艺方案、工艺文件、质量管理文件、产品技术文件等全套技术
支持。甲乙双方共同推动云南省客车业务的发展,经友好协商,形成本技术许可和支持
合作协议。
公司与昆明客车将依托各自的优势,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
则,共同推动本公司产品在云南省客车市场的发展。预计业务开展后会给公司的发展带
来积极有利的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3
2017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4,368.34
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
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没有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七、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