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凯客车: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2-28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阅读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资料及经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讨论和分析,我们
就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1)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实
施了回避表决。
2)公司与安凯车桥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价格公允、
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将该事项。
二、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为拓宽融资渠道,确保公司长期持续发展,公司拟向浙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总授信合计金额3亿元人民币。主要包括项目
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票据、信用证、远
期结售汇、贸易融资、个人按揭、法人按揭等形式的融资。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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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
金额为准。
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赵惠芳 李洪峰
张圣亮 周泽将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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