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凯客车: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4-24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阅读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资料及经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讨论和分析,我们
就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
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
形。
我们同意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
效期,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赵惠芳 李洪峰
张圣亮 周泽将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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