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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张 裕A: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4-23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 A、张裕 B 公告编号:2018-临 09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拟按财政部相关规定,对“政府补助”所执行的会计政策进

行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变更前:公司执行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

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

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据此,

公司将收到的政府补助收入根据受益期限计入“营业外收入”。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补助》(财会[2017]15 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据此,公司对政府补助收入的会

计处理分为三种:一是贷款贴息冲减“财务费用”;二是计入“其他收

益”;三是与经营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二、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
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

的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

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

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要求所进行的变更,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变更后能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变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有利于

更准确、更充分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