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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电股份:关于参股隆达公司49%股权定向减资的公告2014-12-16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隆达公司49%股权定向减资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内蒙古

圣泰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泰能源")就本公司持有的

参股公司通辽市隆达煤炭经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公司") 49%

股权做定向减资处理进行了协商,圣泰能源同意以公司投资成本为基

础按 1714 万元做定向减资处理隆达公司 49%的股权。减资后,本公

司将不再持有隆达公司的股权。截止目前,本公司未向隆达公司的债

务提供任何担保、质押,亦不存在该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该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事项经本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与会

的八名董事参加了表决,一致同意《关于吉电股份对参股隆达公司

49%股权定向减资处理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审议定向减资交易事项

的决议程序是合法的,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定

向减资交易是在交易各方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的,

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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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形。公司定向减资通辽市隆达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49%的股权的交

易事项,旨在防范投资风险,改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

力,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圣泰能源概要

    圣泰能源成立于 2007 年 3 月 12 日,注册资金 5000 万元,出资

人分别为耿树明、耿泽。投资比例为:耿树明 4500 万元,占股比 90%,

耿泽 500 万元,占股比 10%。注册地址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国

北路东侧,法定代表人耿树明。经营范围:投资能源、物流、运输、

房地产、旅游、土石方工程、矿石、铁精粉销售。

    2、圣泰能源近一年的财务状况

    截止 2013 年 12 月末,圣泰能源累计实现销售收入 1,600 万元,

销售成本 1,300 万元,实现净利润 230 万元,资产总额 5.8 亿元。

    三、交易标的情况

    1、隆达公司概要

    隆达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3 月 29 日,注册资金 1,500 万元,出资

人为内蒙古圣泰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自然人耿树明。注册地址为

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国北路东侧,法定代表人耿树明,经营范围

煤炭销售,营业期限 10 年。(煤炭销售许可证号:2015230302004)。

    参股后的隆达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3 月,经通辽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批准在通辽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注册号:

152303000005800。注册资本 2,941 万元,其中:内蒙古圣泰能源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500 万元,占股权的 51%;吉电股份出资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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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元,参照隆达公司 2009 年 11 月 30 日的评估资产 1,779 万元,对

隆达公司增资 1,441 万元,占参股后注册资本的 49%,增资溢价部分

268 万元作为隆达公司的资本公积。注册地址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国北路东侧,经营范围为煤炭销售。该公司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

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无关联关系。

    2、隆达公司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该公司 2012 年销售收入 5898 万元,净利润 6.77 万元,2013 年

无销售收入,2013 年亏损 86 万元,2014 年上半年仅通过处置固定资

产取得营业外收入 186.64 万元,2014 年上半年净利润 141.87 万元,

资产总额 4,372 万元,负债总额 1057 万元,所有者权益 3,315 万元。

    3、隆达公司股东情况

    该公司股东内蒙古圣泰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500 万元,

出资比例 51%;为其大股东;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441 万元,

出资比例 49%;为其参股股东。

    4、资产账面价值及评估价值

    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资产账面价值为 4,371.71 万元,

采用成本法对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3,353.98 万元,评估

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 39.70 万元,增值率 1.20 %。在不考虑控股权溢

价及非流通性折扣的前提条件下,通辽市隆达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49%

的股权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 1,643.45 万元。

    本公司此次定向减资隆达公司 49%的股权,该资产无设定担保、

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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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定价情况及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对隆达公司投资初始成本为 1,709 万元,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该股权账面投资额 1,441 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定向减

资价格为 1,714 万元。

    2、股权减资正式签订协议后 5 个工作日内,圣泰能源以煤炭发

运方式在三个月内支付本公司全部股权减资款。

    3、本协议经公司、圣泰能源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生效。

       五、股权定向减资款收回风险情况的说明

    根据对方提供资料显示,该公司货币资金不足,但有较稳定的经

营业务和充足的煤炭资源,并保持了健康持续发展,因此有能力支付

本次定向减资款。本次定向减资款收回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本次定向减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定向减资旨在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整合经营

业务,防范投资风险,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保

护全体股东利益。此次定向减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

响。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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