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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电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7-11-08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7-132




      关于召开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7年第九次临

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已于2017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股东大

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

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

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2017年10月25日,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3:
                                  1
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7年11月12日至2017年11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3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2日

下午15:00至2017年11月1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六)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7日(星期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7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2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提案1(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1.00                                                                  √
           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案2(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2.00                                                                  √
           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
     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

     登记等方式。

           2、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7年11月9日上午10:30—11:30,下午13:30-16:30

     (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
     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

     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


                                          3
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

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务常设联系人

    联 系 人:石岚

    联系电话:0431—81150933

    传    真:0431—81150997

    电子邮箱:jdgf@spic.com.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

    邮政编码:130022

    (2)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75,投票简称:吉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

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

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2日下午15:

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

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

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

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5
     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

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七日




                              6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 委 托                             先 生 / 女 士 ( 身 份 证
       号:                        )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贵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一)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召开的 2017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备注              表决结果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提案1(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1.00                                                     √
        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案2(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2.00    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
        案)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代理人签名: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7